虚拟经济中心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管理办法

  • 发布于 2017-02-27
  • 51975

一、目的

阐述、审核并确定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为保证研究生论文质量和水平,对研究生论文选题、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贮备进行总结和审核。

二、开题前要求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进行充分基础资料调研。

三、时间

硕士生入学第三学期完成,博士研究生入学第二学期完成。延期考核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

四、内容要求

开题报告应在大量掌握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全面介绍和分析国内外该 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前沿动态、主要进展、研究方法及已有成果等。主要包括:

1. 论文选题的科学意义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3. 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4. 已完成的前期工作

5. 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安排

6. 参考文献

五、工作流程

1. 中心每年5月、11月前后启动研究生开题考核工作。通知相关导师及学生,并组成开题报告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应由3-5 位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硕士考核要求至少为副高级职称,博士考核要求至少为高级职称。

2. 学生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开题考核登记表》,格式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登录学校“培养指导”系统,填报培养计划、开题报告内容,并请求导师指导,由导师填写意见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开题报告。

3. 开题报告会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硕士生应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应不少于25分钟。考核小组对论文选题、研究思路以及论文研究计划进行点评和提问。开题采用双盲方式考核,学生汇报过程不出现导师姓名等信息。

4. 考核小组进行集体评议,给出相应的考核成绩,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登记表》中考核结果。

5. 开题报告通过者,在一周内根据考核小组的评议意见对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同意签字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登记表》交由中心存档。

六、考核成绩

1. 开题报告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记录。学生开题报告成绩为合格及以上者,方可取得必修环节中的1学分。

2. 未通过者,在1-2个月内重新进行开题报告,重新考核费用由学生自理。两次不通过者,须由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培养办公室。开题报告未通过的学生不得申请中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