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 发布于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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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考查学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学生综合素质、评选中心科研成果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二、参评范围

中心所有全日制在学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其中一年内获得中国科学院大学具有奖酬性质奖学金的学生不再予以参评(如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等)。在校期间该项表彰不超过一次。

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包括博士生2名,硕士生1名,每人奖金2000元。

三、评选程序

中心成立由中心领导、导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原则上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次,负责组织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对不满足学生规范的情况,中心领导具有一票否决权。每年的6月份或7月份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在中心网站公示5天。

四、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科研论文、科研奖励、导师评价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计算总得分予以考评。

1、科研论文T1:

类别

国际刊物论文

国内刊物论文

其他会议论文

A类

B类

C类

D类

顶刊

核心

EI

ITQM

ICDS

其它

得分

60

30

15

10

15

5

4

5

4

2

1)国际刊物论文:

A类包括SCI/SSCI 1 区、CCF所列A类会议列表、UTD24;

B类包括SCI/SSCI 2 区、CCF所列B会议列表;

C类包括SCI/SSCI 3 区、CCF所列C会议列表;

D类为其他SCI/SSCI论文。

2)国内刊物论文:

顶刊: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经济研究、金融研究

核心:各学院学术成果要求的核心期刊列表

科研论文仅统计以本人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论文、论著与译著必须是上学年已经正式出版或DOI号的,且作者第一单位必须是中国科学院大学或中科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且所属单位中必须含中科院大数据挖掘与知识管理重点实验室。

以上论文加分标准仅为参考,具体分值由评奖委员会根据论文情况讨论确定,以上列表以外的相关期刊和会议论文,评委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加减分。

2、科研奖励T2

研究生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奖加分如下表所示,其中n为本人排序。

科研项目登记

获奖项目参加者得分

国家级

一等

100/n

二等

80/n

三等

60/n

省部级

一等

50/n

二等

30/n

三等

20/n

校级

一等

10/n

二等

8/n

三等

5/n

3、导师评价T4

积极参与导师项目,认真完成导师科研安排,导师有较高评价,最高可酌情加5分。

4、综合素质T3

担任各种学生干部,积极参加公益性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最高可酌情加5分。统计在校出勤情况,每学期无故缺勤3次以上,每次扣减1分。

注:中科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办法中简称“中心”)评奖委员会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