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受调剂通知(在经济与管理学院代招)

  • 发布于 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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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16年硕士招生名额调整,现将面向全国拟招收调剂学术型统招硕士研究生2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名,以上名额在经济与管理学院代招。

一、接受调剂专业

金融学(专业代码:020204)

二、调剂报名资格

1、 第一志愿报考金融学、经济学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分别是:英语一、数学三、政治、经济学相关科目的考生;

2、 初试成绩单科达到2016年国家复试分数线(一区)要求,且统招考生总分360分(含)以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总分达到290分(含)以上。

3、 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6年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三、调剂报名程序

1、 有调剂意愿并符合调剂报名资格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申请。

2、审核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的调剂生源信息,按照招生要求,择优遴选并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3、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和中心网站发布复试通知,考生需在发出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并按时来校参加复试。

4、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已通过复试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四、调剂复试资格

2016年3月31日17:00前接到复试通知并在调剂系统回复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抓紧时间联系其他院校。

五、调剂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4月5日(周二)8:00——8:30
2、报到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7号楼一楼113会议室

3、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面试包括两部分内容,两部分成绩加和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1) 时间:2016年4月5日(周二)上午9:00开始
(2) 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7号楼4楼会议室、327室会议室
(3) 面试内容:第一部分是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查考生对金融类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以及未来培养潜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二是英语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对英语的语言表达与运用能力。

六、复试注意事项
4月5日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向经管学院提交下述材料:
1、提供下述证件的原件: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所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以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成绩单的顺序,用订书机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交)。
2、个人简历 (格式请下载http://www.mscas.ac.cn/employment/students/ss_bgxz.shtml ,考生最后一页必须手签名,照片可以复印)复印件10份。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一份(格式请点击http://www.mscas.ac.cn/employment/students/ss_bgxz.shtml )。
4、在面试过程中,面试专家不接受考生提供的其它任何材料或推荐信函。
5、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证明材料等复试所需资料,均需存档备案,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回。

七、复试体检
1、体检时间:2016年4月6日(周三)早7:40
2、体检医院:北京市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
医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路12号;
体检中心电话:010-51539168;网址:http://www.zgchospital.com  
3、体检内容: (1)心电图、(2)X光透视、(3)尿检、(4)肝功3项、(5)B超
4、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早7:40准时空腹参加体检,体检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身份证,于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现场领取体检表,并将本人照片贴于体检表上,排队体检。领表时请告之体检中心,参加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体检。
(2)为确保体检结果的真实性,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中关村医院体检,规定时间以外的体检证明不予认可。体检费约为人民币200元,由考生自理。
(3)严禁替检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4)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熬夜。
(5)上午体检的考生,请您早晨不要吃任何食物(包括牛奶、豆浆和含糖饮料等)。
(6)考生应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
(7)其它注意事项请参阅中关村医院《体检须知》。
http://www.zgchospital.com/jktj_view.asp?sid=1008&classid=103
(8)考生体检结果由学院统一领取,考生不必自取。

八、复试说明
1、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
2、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3、体检、政审合格后,以总成绩为准,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4、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逾期不参加复试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4) 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
(5) 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5、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6、通过复试的考生录取名单会在经管学院网站上发布。